配偶去世后,其尚存的配偶将有许多税务相关的问题需要处理. 他们可能需要提交一份遗产税报税表,其中包括收集与资产和债务相关的信息. 他们可以与律师合作进行遗产认证或遗产资产的转让. 在为配偶准备个人所得税时,有一件事可能会被忽视,但可能会引起很大的头痛,那就是税务结转——包括净经营亏损, capital losses and charitable contributions. What should be done with them in the year of death? Who owns them in the subsequent year of death? 这些问题将有助于确定是否正确完成在世配偶的纳税申报单,包括正确扣除.
In the simplest terms, 结转可以包括在死者的最终所得税申报单上,但通常在随后的所得税申报单上丢失. This is a rather easy situation for a single taxpayer. 在最终的所得税申报单上没有使用的是什么呢. It is a bit more difficult for joint filers. In the year of death, 配偶双方仍可获得任何结转,甚至抵销死亡之日后的收入或未亡配偶赚取的收入. 税务结转需要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仔细审查, 由于不能将归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转移给在世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