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 田纳西州税务局 会不会允许纳税人要求退款 销售使用税 在某些情况下,直接从部门获得. 这种新的退款方法是在2021年田纳西州立法会议期间颁布的 公共章480. 根据现行法律, 纳税人如向其经销商多缴销售税,则无法直接向税务局申请退款. 而不是, 经销商必须先向商务部申请退款,然后再把这笔钱还给纳税人. 然而, 在这个新程序下, 纳税人如多缴税款超过2元,可直接向税务局申请退款,每个经销商500美元,并满足以下要求.

新程序并没有取消纳税人首先直接向经销商寻求退款的要求, 而是要求纳税人做出 两个 在向本局要求退款之前. 具体地说, 它要求纳税人“至少两次”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经销商要求退款,每次经销商都未能或拒绝退款. 该部门最近发布 注意21-18 在其网站提供有关新退款程序及时间表的详情:

  • 如果第一次申请不成功,纳税人可以在某月某日提出第二次申请 早些时候的:(i)经销商对第一个请求发出书面拒绝, 或(ii)第一次请求提交后30天. 
  • 第二个请求还应要求经销商完成一个 经销商认证形式. 认证表需要经销商确认, 在其他方面, 税收确实被收缴到国家, 经销商没有,也将寻求退款或从这些税收中扣除. 
  • 一旦纳税人手上有填好的认证表, 然后,申请人可直接向本署提出退款申请,并填妥申请表格 认证的形式 附加.
  • 请注意,如果经销商拒绝或忽略填写认证表格的要求, 纳税人仍可直接向税务局申请退款. 在这种情况下, 纳税人必须表明,它“合理地试图”从经销商那里获得完整的认证,但未能做到这一点. 如税务局局长能透过合理可得的资料,核实核实表格内所需列明的所有资料是否存在, 则本署可根据专员的酌情决定发出退款. 

寻求使用这种新的退税方法的纳税人必须注意所有要求,并遵守上述所有期限. 尽管通知中没有提及, 从实际的角度来看,如果纳税人面临一个迫在眉睫的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应该在合理的情况下尽快进行这两次尝试,而不是等到最后一分钟. 这是因为新法律规定,如果纳税人无法获得完整的经销商认证表格, 它可以满足“合理尝试”的法定要求,证明它在诉讼时效期满前至少90天作出了上述两项尝试. 若退款程序在90天内进行,专员仍有权批出退款, 为了安全起见,最好在90天阈值之前完成两个请求过程.

请联系 LBMC盐组 或您的LBMC税务顾问,如果您有问题或需要帮助.

LBMC税务提示是为客户和公司的朋友提供信息和教育服务. 该沟通是高层次的,不应被视为采取任何具体行动的法律或税务建议. 个人在做出任何与税收或法律相关的决定之前,应该咨询他们的个人税收或法律顾问. 除了, 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均基于被认为是可靠的来源, 但我们不能保证它们的准确性或完整性. 本资料于注明日期为准,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友情链接: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