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节日期间,给员工或顾客送礼物是一种传统的方式,用来向那些对你的生意很重要的人表达喜悦和感谢. 但美国国税局表示,某些类型的礼物是要纳税的, 确保你遵守规则,可以避免以后出现格林奇式的剧透.

好消息是,所有给员工的礼物和奖励对雇主来说都是可扣除的开支.

雇员应纳税所得额

  • 所有可兑换现金的现金或礼品卡都要向员工征税即使是作为节日礼物赠送.
  • 货币奖励, 包括成就奖, 以及非货币性的奖金,如为达到销售目标而奖励的度假旅行, 是应税补偿 -不仅是所得税,还有FICA. 扣缴适用.
  • 价值超过75美元的礼物应纳税.
  • 最低价值(每年不超过75美元)的非现金员工礼物,例如 节日火鸡,是不征税的.
  • 免税价值被限制在1600美元 一年内颁发给一位员工的所有奖项. 服务年限或安全成就奖励 不纳税只要它们不是现金、礼券或可兑换商品的积分.

礼物给客户

许多公司也会在每年的这个时候给高价值的客户送礼物.

美国国税局在给公司打折方面就没那么慷慨了,而且还限制了企业可以扣除的金额 每人每年25美元. 无论礼品是直接赠送给个人客户还是间接赠送给公司,25美元的限额都适用, 而是针对个人的.

给顾客的家人送一份礼物也不能规避这个限制. 这些礼物被当作是送给顾客的,并受到顾客的总限额的限制. 类似的, 一个合伙企业的不同成员向一个人赠送礼物时,会被视为所有礼物都来自同一个地方,而且总扣除额不得超过25美元.

有个好消息:附带成本, 如雕刻, 包装, 保险, 邮寄通常不计入25美元的限额.

机构员工接受客户的礼物

组织可能会发现从组织的服务中受益的个人或团体, 希望为公司忠诚服务的员工制作年终礼物. 例如,私立学校学生的家长向他们孩子的老师赠送年终礼物,或者医院病人希望从经济上感谢为病人提供出色护理的医疗团队.

而我们都希望能够大方地赠送或接受来自内心的礼物,而不用担心税收后果, 关于这类赠予的税收后果,出现了许多问题.

其中包括有关个人的慈善捐款扣减情况,以及雇员收到的现金的应税程度.  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送礼的方式.

尽管业内的做法各不相同,但常见的送礼方式包括:

    1. 个人直接向员工赠送礼品;
    2. The use of a general fund created for pooling and administering the gifts directly to the employees; or
    3. 赠送给雇主组织分发给员工的礼物, 从这样的基金或从个人.

而个人可以享受可免税的慈善捐赠而雇员则希望捐赠对他们免税, 这种“双重倾斜”通常不是结果.

场景# 1

个人直接向员工提供礼物.

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对个人进行慈善减免,这可能并不令人惊讶.  在这种情况下经常出现的问题是,赠与是雇员应纳税的收入,还是仅仅是不应纳税的赠与.

以联邦税法为目的的赠与, 金钱或财产的转移必须是出于无私的慷慨之情.  报酬必须是“不劳而获”的性质.“如果报酬是对服务的回报,那就不是礼物. 关于个人向服务提供商支付的款项, 很难说这些支付构成了馈赠, 即使是在假期支付了这笔钱.  除了, 当个人支付的款项集中在一起,并根据每个服务提供商在给定时间段内工作的小时数分配给服务提供商时,这种说法就更难成立了, 或者其他一些与供应商的就业相关的指标.

因此, 在大多数情况下,付给雇员的小费收入应被视为应向雇员征税的小费收入. 现金和非现金小费都要缴纳所得税.  必须考虑所有的事实和情况, 然而, 所有这些因素都应该体现在小费的分类上:

    1. 支付不受强迫;
    2. 赠与人有确定赠与金额的不受限制的权利;
    3. 该付款不是谈判的主题或由雇主政策决定;
    4. 个人给予者有权决定谁接受付款.

这些小费也要缴纳所得税预提,除了一些例外情况,FICA预提. 任何一个月低于20美元的小费或非现金小费不受FICA的限制,但它们需要缴纳所得税.  如果一个员工在任何一个月收到超过20美元的小费, 然后雇员应向雇主报告小费的收到情况,以便雇主可以扣留适当的金额,并将小费作为其他工资和小费报告在雇员表格W-2上. 预提是从雇员的工资中扣除(小费除外)或从雇员为此目的提供的其他资金中扣除.  如果雇员没有向雇主报告小费, 雇员仍然需要支付所得税和FICA的雇员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 只有当雇主收到国税局的书面通知和要求时,才能支付FICA的雇主部分. 雇主最好制定政策和程序,让雇员向雇主报告小费.

场景# 2

个人创建一个基金,他们将现金投入其中,并直接从基金中支付给员工.

该基金既可以是现金的集合,也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  若捐赠来自非独立法人团体之基金会, 那么礼物就像场景#1中讨论的那样,从本质上来说是由个人直接送给员工的.

更有争议的问题是, 如果该基金通过一个单独的501(c)(3)免税实体进行便利, 该豁免实体向雇员捐赠的供款可否作为可扣除税款的供款?

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该实体是仅仅作为个人的代理人,还是该实体能够控制这些资金,并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它们.  实体是否仅仅作为一个代理人是一个事实和情况的问题. 个人在交易中是否控制实体的行为? 是否有关于该交易的书面协议要求该实体承担义务?  该实体是否将自己作为个人交易的代理人?

如果这些礼物是指定给雇员的,而该实体没有权力以它认为合适的方式使用这笔钱, 然后,实体应该被视为代表个人的代理, 结论与场景1相同.  如果该实体对资金的使用有完全的控制和自由裁量权, 然后,该礼物应该被视为对免税实体的贡献,因此慈善扣减应该是允许的.  在这种情况下,慈善捐款应给予个人适当的致谢.

必须根据场景#1中讨论的定义分析实体给雇员的礼物的税收待遇,以确定它是小费还是礼物.

场景# 3

在场景#2中讨论的基金的地方雇佣服务提供者的慈善组织.  在这个场景中, 慈善组织直接从个人那里收到捐款,然后把钱付给它的雇员.

这个场景的分析与场景#2非常相似.  小费不仅包括直接从个人那里收到的金额, 但也包括雇主代表这些个人支付给雇员的金额. 因此,如果慈善组织是作为个人的代理人, then the conclusion is the same as scenario #1; specifically, 不扣除个人的慈善捐款和雇员可能应纳税的小费收入.  如果慈善组织对资金有完全的控制和自由裁量权,因此可以以任何它决定的方式使用它, 然后应该有个人的慈善捐款.  然而, 该收入仍应向雇员征税, 但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固定工资而不是小费收入,应该在雇主的会计和工资报告中作为固定工资对待.

因此, 在这些情况下,雇员都不能获得免税收入, 除非这个礼物和他们提供的服务没有任何关系, 在第1和第2种情况下,哪一种情况是困难的, 而如果直接从雇主那里付款,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 雇主应鼓励雇员向雇主报告每月最少20美元的小费,雇主应在W-2上报告小费并扣留适当的金额.

任何最适合您的组织实践的场景, 一定要提供适当的捐赠者对慈善捐款的致谢,适当的员工记录和小费或工资的税收扣缴.  作为第一步, 决定哪个场景最适合组织的需求, 不管这些礼物在过去是如何处理的.  然后和你的税务顾问谈谈关于正确的报告和未来几年所选方案的结构,以及如何处理任何需要报告的潜在过去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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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节日送礼时要遵守美国国税局的规定

如果你经营一家企业,你的快乐包括给员工或顾客送礼物, 国税局一直在考虑你.

  • 这些礼物对公司来说是可扣除的吗?
  • 它们是否要为收款人纳税?

和往常一样,这要看情况.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规则指南. 要了解更多细节,请咨询您的税务顾问.

员工礼物、奖励和激励

  • 的礼物 最小值比如节日火鸡 雇员不应纳税吗.
    最小的定义是什么? 一般来说,每个员工每年25到75美元. 超过这个数额的礼物就要纳税. (然而,所有可兑换现金的现金或礼品卡的金额都要纳税.)
  • 另一方面, 货币奖励, 包括成就奖, 以及非货币性的奖金,如为达到销售目标而奖励的度假旅行, 是应税补偿 -不仅是所得税,还有FICA和失业税. 扣缴适用.
  • 服务年限或安全成就的奖励是 不纳税, 只要它们不是现金、礼品券或可兑换商品的积分. 不过,每位员工一年内获得的所有奖励的免税价值不得超过1,600美元.

好消息是这些礼物和奖励, 不管他们是否要向雇员征税, 雇主是否可扣减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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